明年提高農村部分計生家庭**標準
國家人口計生委全面總結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**扶助制度和“少生快富”工程的已有成效和經驗,并在此基礎上深入實施這“三項制度”,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,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持續(xù)健康發(fā)展。
國家人口計生委主任介紹說,截至2007年底,累計向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575萬人次發(fā)放了36億元**扶助金;“少生快富”工程惠及26.6萬家庭,發(fā)放**金7.5億元。截至目前,特別扶助制度試點地區(qū)共扶助約15.7萬人,發(fā)放扶助金1.7億元。
2007年中國針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這一特殊群體,在吉林等10個省(市)啟動了特別扶助制度試點,對獨生子女死亡或傷、病殘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(yǎng)子女家庭的夫妻,女方年滿49周歲后,由政府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或80元的扶助金。
國家人口計生委、財政部決定,從2008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。
另據(jù)介紹,2004年開始,中國在部分省市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**扶助制度,對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夫妻年滿60周歲后,每人每年發(fā)給不低于600元**金。
從2009年1月1日起,國家人口計生委將提高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**扶助制度的**扶助標準,即對符合條件的**扶助對象,**扶助標準從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。中央財政按照基本標準,對西部地區(qū)負擔80%、中部地區(qū)負擔50%。
此外,2009年1月1日起,國家人口計生委還擴大西部地區(qū)“少生快富”工程目標人群實施范圍,即在目前實施“少生快富”工程的內蒙古、海南、四川、云南、甘肅、青海、寧夏、新疆等8省(區(qū)),目標人群由“可以生育三個孩子而自愿少生一個孩子的夫婦”擴大到“可以生育三個孩子而自愿少生一個或兩個孩子的夫婦”。
要求,全面實施“三項制度”,就是要為計劃生育家庭提供老年保障、分擔風險,幫助他們脫貧致富,要讓他們優(yōu)先分享改革發(fā)展的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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