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行為哲學重構心理學
http://www.luxecare.cn2009-04-21 14:01:49 來源:全民健康網(wǎng)作者:
其實,現(xiàn)代心理學已經(jīng)證明,人的意識活動是主動自覺進行的,是有目的、有計劃進行的(《普通心理學》葉奕乾等主編第87頁)。行為哲學只是從這一結論出發(fā),再向前跨進一步,指出:人的這種意識活動依據(jù)活動的目的或指向的不同,可以分出認知活動和意向活動。認知活動是人以認出對象自身特性或規(guī)律為目的的活動;意向活動則是人的本能及由本能發(fā)展而成的人類需求對外在環(huán)境做出的反饋,或更進一步為滿足需求而采取的行動。
從與反映論的比較中可以看出,反映論所謂人的心理活動是人對客觀事物的反映的觀點,不過是“刺激的物理學”的單純線性邏輯的產(chǎn)物。這一邏輯用來解釋非生命世界中的一些簡單現(xiàn)象還有合理的一面,以之推斷生命體中最復雜的智慧現(xiàn)象,則顯示出極大的局限性。而行為哲學采用生物進化中內外因相互作用的辨證邏輯,闡釋人作為最高智慧生物在實際生活中所體現(xiàn)出來的主觀能動性。因此,行為哲學不再將人的意識看作是沒有自身規(guī)定性的、被客觀事物所決定的反映,不認為心理活動所需材料的來源,就是心理活動的內容和源泉。就如人類所有物質產(chǎn)品從來就是人類智慧活動對外在物質材料作用的結果,是內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的結晶一樣,人的心理活動的產(chǎn)生、運行、深化、發(fā)展,也從來就是內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??陀^事物作為外在刺激的刺激源,本能或需求同為意向作為內在刺激的刺激源,共同構成了心理活動的源泉,而心理活動的內容則由內外在因素有機組成。
也只有從人的心理活動中分解出認知因素和意向因素,將人的本能或需求作為意向理解為一個與客觀現(xiàn)實相對獨立的存在,理解為一個生命整體的存在,才可能合乎邏輯地解釋人之所以可能具有主觀能動性,之所以可能反作用于客觀現(xiàn)實的實際情況。否則,心理活動只是對客觀現(xiàn)實的反映,根本沒有自身的規(guī)定性,就如一個懸在空中的人,如何可能反作用于地面?
從與生理學研究的比較來看,行為哲學之所以強調器官層面的研究不等于整體層面的研究,器官(局部)研究之和不等于整體研究,就在于它認為,有機整體與局部(器官)之間不僅有量上的差異,更有質的區(qū)別。因為整體中具有局部之和中所不包含的新因素,而這新因素的加入,使整體形成了新的內在結構和運行機制。具體到人的生理和心理,這新因素就是本能及在本能基礎上發(fā)展而成的各種需求,即意向因素。人的意向因素不存在于人的各種感覺器官及其生理性組合之中,只存在于完整的生命體這一層次中。
本能概念的提出,在以往只是從內在驅力的角度被人理解。行為哲學則認為,作為生命體與生俱來的生命力的體現(xiàn),本能是生命體區(qū)別于非生命體的本質所在,是心理學研究從生理層面提升到心理層面的關鍵所在,是人的意識由以發(fā)生的內在依據(jù)的最初狀態(tài),是人的主觀能動性可能存在的邏輯起點,是人用以加工外來信息、創(chuàng)造新信息的內在尺度。本能概念應受到充分的重視。
正是意向因素的加入,與認知因素共同構成了意識的結構,并由此形成了以意向為主導和以認知為基礎的意識發(fā)生、發(fā)展的內在運行機制。
與普通心理學相比較,雖然普通心理學也將人的心理活動分為知、情、意三個方面,也承認三者間內在相關,似乎與行為哲學將人的心理分為認知和意向差異不大。但我們必須明白指出,普通心理學對于心理活動的劃分是在反映論的框架內進行的,雖然作為現(xiàn)象層面上的描述大多與心理實際相吻合,但對這三個方面的定性卻是錯誤的,內含了無法克服的矛盾。并因其沒有內在因素或內在結構的劃分作為基礎,所以,這種劃分只有局部的合理成分,在整體上、在基本傾向上是荒謬的。與行為哲學對人的心理活動以內在結構為基礎的劃分,具有本質上的不同。
綜上所述,正是由于認知因素和意向因素這兩大因素的分解,以及認知活動和意向活動這兩大基本活動傾向的劃分,才使得心理學將產(chǎn)生意義深刻的重構。
人的心理活動將不再是被橫向割裂、缺乏內在聯(lián)系和轉換機制的知、情、意三大部分,而是由認知因素和意向因素構成的統(tǒng)一體。作為心理內容的認知因素和意向因素,并不在每一個具體的心理活動中都具有均等的地位或作用。當認知因素占主導地位時,心理活動就呈現(xiàn)出認識活動的傾向;而在意向因素占主導地位時,心理活動就呈現(xiàn)出意向活動的傾向。當認知因素占主導地位時,意向因素作為動機和保持認知活動順利進行的狀態(tài)而存在于同一心理活動中;在意向因素占主導地位時,認知因素提供的對象材料作為反饋進行的基礎或實現(xiàn)意向的手段以保證心理活動的正常進行。
所以,感覺和知覺,作為認知活動的初級階段,不再是生理層面的“反映”,而是意向主動“認出”的行為。這種認出不論是通過單一器官還是眾多器官,都是人主動自覺做出的。由于對象特征的客觀性質,認知的結果當然具有客觀性;但又由于活動是主體主動做出的,個體間的差異使這一活動同時又具有理解性和選擇性等主觀性。情緒情感作為意向活動的初級階段,也不再是概念混亂的、人對什么“關系”的“反映”,而是意向對對象是否適合自身需要而做出的程度不同的、或正面或的反饋。這種反饋當然是主觀性的,但因反饋只能在一定的認知基礎上做出,并人的意向也具有相似的性質,所以反饋的結果雖然各異,也必然呈現(xiàn)某些普遍性。抽象思維作為認知活動的高級階段,其活動強度、難度、復雜程度都遠遠超過感覺和知覺,所以,在抽象思維中,意向因素付出了更為艱辛的努力,并具有相當程度的創(chuàng)造性。而最典型意義的形象思維,即藝術創(chuàng)作思維,因其目的是將具體的情緒情感轉化為具體的形象,具有典型的意向性質,由此表現(xiàn)出極高的個性和創(chuàng)造性。正因為如此,在重構后的心理學中,藝術創(chuàng)作思維不再是認識意義上的“思維”,而是復雜的意向活動,是為了滿足創(chuàng)作者的某種需要,達到某種目的而進行的具有實踐性質的意向活動。這種產(chǎn)生精神產(chǎn)品的實踐活動和產(chǎn)生物質產(chǎn)品的實踐活動,就活動本質來說是一樣的,都是意志的體現(xiàn);只是從活動的形式上看,產(chǎn)生精神產(chǎn)品的實踐活動更具有個人風格、情緒色彩,更具有發(fā)散的性質。
而從人的意識的產(chǎn)生、細化、分化、深化、發(fā)展的角度講,認知因素和意向因素的分解,也使得發(fā)生心理學關于人的與生俱來的內在生命力或內在智慧潛能與外在環(huán)境相互作用,決定心理發(fā)生、發(fā)展的思想,可以完全融合到心理學的基本理論中,從而構成一個完美的心理學體系。
總括全文,行為哲學重構心理學,并不是描述新的心理學事實,對心理學進行局部或現(xiàn)象水平的研究,而是從新的視角,用新的理念和邏輯,對已得到確認的心理學事實,重新進行系統(tǒng)的梳理和全新的詮釋,將心理學真正建構在心理的層面上。
而這也為行為哲學本身提供了堅實的心理學的支撐。
